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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師暴動縱火罪成囚4年半 男友庭上高呼:等你出嚟結婚 (11:44)

前年9月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27歲女咖啡師被指把植物丟入火堆助燃,她否認暴動、縱火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共4罪,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兩項縱火罪及一項暴動罪3罪罪成,今(1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半。被告父親在聞判後痛哭,大聲疾呼「政府無良,殘殺青年」;被告男友則在被告步入羈留室前大叫:「時間好快過,等你出嚟結婚呀。」

辯方求情指稱,被告患有抑鬱症及焦慮症,需定期覆診,精神狀況或令她較為衝動。辯方又稱,事件沒有大規模暴力,非同類案件最嚴重的情況;而當時被告身上沒有武器及縱火工具,並非有預謀和計劃,是即時在現場發生的行為。

法官姚勳智判刑指出,他同意當日事件並非詳細策劃,但非法集結的情節嚴重,而被告把植物及紙皮丟入火堆助燃,可對在場的人造成嚴重傷害。姚官將暴動罪的量刑起點定為5年監禁;兩項縱火罪的起點則為4年半,考慮被告對案情無重大爭議,節省法庭時間,各罪刑期再減半年,三罪同期執行,總刑期為監禁4年半。

被告蕭樂婷(27歲)被控於2019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西行)及彌敦道交界兩度縱火和參與暴動。她另被控管有一支激光筆,該罪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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