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耳失聰的62歲退休男子,於去年3月在上水已婚警察宿舍外,用鐵線綑綁宿舍其中一道大閘後,投擲3枚汽油彈到宿舍內,令一輛警員私家車熏黑,隨後警員截獲他並發現其單車上有天拿水及鋤頭。男子今(12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縱火、管有腐蝕性物品、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共3罪,須還押至明日(13日)候判。辯方指稱被告在大閘綑上鐵線,只為防有人追他,無特意阻礙所有逃生路線,遭法官李慶年質疑「咁理性就唔掟汽油彈啦」、「呢啲係道理定歪理呢你覺得?」
被告黃錦全(62歲),被控於2020年3月23日在上水已婚警察宿舍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一輛屬於高級警員7911的私家車;另於同日在上水已婚警察宿舍外的單車徑,管有鹽酸及一把鋤頭。
辯方求情時提及立法會前議員邵家臻、九龍城區議員曾健超等人均有為被告撰寫求情信,又引述被告及其家人的求情信指出,被告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時,從新聞中看到警民衝突,令情緒受困擾及感到有壓力,認為要保護年輕人,才犯下本案。辯方另指出,被告於2019年起患上失眠,還押時須接受心理治療,其間明白自己做錯,犯案無助幫助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