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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疑拍攝示威者遭包圍侮辱 3人非法集結禁錮罪成 官斥近乎「批鬥」 (14:45)

前年7月7日九龍大遊行後,示威者在旺角集結,一名女子被質疑是便衣女警拍攝示威者,遭示威者包圍致四肢受傷。事後包括註冊社工及中學女教師在內的3人被捕,被控非法禁錮罪、非法集結及非禮共3罪,今(4月1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法官不接納教師及社工當日行使拘捕權的解釋,形容在場者強行留下事主X的行為接近「批鬥」,3人還押至5月4日作求情及判刑。

被告為廚師黃子隆(32歲)、註冊社工吳睿哲(24歲)及中學女教師蘇瑋善(26歲),3人被控於2019年7月7日在旺角山東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非法禁錮女子X及非法集結。黃子隆另被控非禮女子X。

法官練錦鴻裁決表示,當日X被現場的人包圍及箝制,X明顯受到禁錮。但X拍照並非犯法,更不是強行將她留下、要求她出示手機照片及侮辱她的理由,形容此等行為接近「批鬥」,因為X是弱女,眾人便將對執法人員的不滿宣泄到其身上。

練官續稱,當時黃子隆一直以雙手從後箝制X,其間手臂觸及她胸部,私處又壓向其臀部,不管他是討便宜或故意羞辱X,均屬非禮行為。對於蘇瑋善自辯稱當日經過上前調解,練官稱她雖然態度溫文,但她不斷要求X出示手機照片,沒有要求其他人放手,其間曾協助拉住X,明顯是助紂為虐,不信納她是真心調解。

至於吳睿哲自辯稱因聽到X曾打人,他才行使市民拘捕權,練官說他有份出言侮辱X,稱他強詞奪理。由於3人伙同犯案,把X強行留下,裁定3人非法禁錮及非法集結罪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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