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12日「大三罷」,中年廚師被指在荃灣參與堵路,以及被搜出3支雷射筆,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案件今(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辯方盤問時指出,被告事後頭部流血,肩部有紅腫和瘀傷,警員始承認被告被帶上警車時血流披面。辯方繼而指出,被告倒地時遭一群防暴警亂棍毆打,警員否認。案件押後至4月21日裁決。
報稱廚師的被告甄偉安(49歲),被控2019年11月12日在荃灣沙嘴道239號外,陳列或留下路障;以及管有3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防暴警員王柏軒供稱,當晚約9時,約50名黑衣人在上址的行車路聚集,令車輛無法通過。他下車後看到被告站在最前排,被告看到警察後轉身逃跑,其間自己絆倒,整個人面朝地面「趴低」。王柏軒將他制服,把他扶上行人路,其後再帶上警車調查,並搜出涉案物品。
辯方盤問時指出,被告事後頭部流血,其自行拍攝的傷勢照顯示,他右肩有多道棍狀紅腫瘀痕。王柏軒補充說,被告曾在制服時掙扎,傷勢可能因此而造成。
辯方稱被告沒有掙扎,事實是有一群防暴警在被告倒下時趕到,向他揮棍亂毆全身。王柏軒承認帶被告上警車時看到他流血,但否認有警員曾揮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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