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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唐英傑申押後擬覆核不設陪審團決定被拒 控方擬傳嶺大學者解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11:55)

《港區國安法》首宗案件「唐英傑案」原定6月2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預計審理15日,惟辯方今(30日)在案件管理聆訊時,向法庭申請撤銷上述審期,要求再擇聆訊日期,透露唐英傑已獲法援批准,就本案不設陪審團的安排申請司法覆核,又透露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將擔任控方專家證人,解釋何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法庭最終拒絕進一步押後審期,審訊暫定以英文進行,同時安排雙方在下月8日,就專家證供的範圍進行聆訊。

本聆訊批准公眾旁聽

案件今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和陳嘉信共同審理。杜官表示,法庭過往為保障審訊的完整,批准是次聆訊以公開聆訊方式進行,並非法庭一貫的處理手法,惟本案將不設陪審團,法庭考慮到公開聆訊(open justice)的原則,加上控辯雙方同意下,決定批准案件予公眾和記者旁聽。杜官又強調,有關決定需視乎個別案件而定,今次決定只適用於今次的聆訊。

代表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表示,他於6、7月須處理其他案件,目前的日程安排未能配合案件原定的開審日期,辯方在尋找其他能夠以雙語處理案件的資深大律師亦有困難,故向法庭申請撤銷原定審期。

唐英傑擬覆核不設陪審團決定獲批法援

駱應淦又稱,法援署昨日(29日)通知被告會批出法援,就本案不設陪審團的安排提出司法覆核,該覆核將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負責,認為本案有需要先等待有關覆核的結果,才能展開正式審訊。

駱應淦另透露,嶺南大學協理副校長(學術及對外關係)、歷史系教授劉智鵬將擔任控方證人,解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的意思,惟辯方目前未有合適的專家人選。杜官質疑香港有多所大學,辯方可從中尋找合適的專家證人,駱應淦回應,觀乎目前的政治環境,有關做法並不容易。

代表律政司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周天行引述國安法第42條指出,法庭應確保國安法案件及時辦理,故反對辯方要求押後的申請。法官彭寶琴亦提及有關規定,擔心有關覆核將令審訊日期變得不確定,違反條文的要求。

唐英傑(現24歲)被指於去年7月1日,背着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背包,在灣仔騎電單車衝向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是首名被控違反《國安法》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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