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突然重啟限制公眾查閱公司登記冊資料程序,5月將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分階段收緊查冊安排,至2023年底全面實施《公司條例》中有關對公司登記冊個人資料的保障,不再向公眾提供公司董事的通常住址及董事和秘書的完整身分識別號碼。特首林鄭月娥今早(30日)在行會前見記者時表示,須保障個人私隱受保護,而公共名冊的存在已是一種平衡,重申「睇唔到點解記者要有特權」。
林鄭月娥稱,2月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提及5個範疇的修例工作,其中一項為保障個人私隱,包括防止「起底」行為、個人資料被「武器化」、發放假新聞及假消息等,公共查冊是其中一環。她稱公共查冊亦要保障公司及個人的私隱,如資料並非很必要便不會公開。她指出「人哋睇唔到嘅嘢記者要睇到,呢個就視之為特權,香港任何人都無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