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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翰林涉分裂國家洗黑錢等4罪保釋被拒 還押至6月再訊 (17:10)

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指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仍透過社交平台宣揚港獨、發起制裁本港官員等,被控國安法下的分裂國家罪以及洗黑錢等共4罪,今(25日)被解往區域法院再提訊。其代表律師透露鍾翰林打算不認罪,案件押後至6月1日再訊,並訂於8月16日作審前覆核。鍾翰林的保釋申請被拒,須繼續還押。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區院法官胡雅文審理。被告鍾翰林(19歲)被控一項分裂國家罪、兩項洗黑錢罪,以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他今日身穿西裝應訊,離開犯人欄前向旁聽者舉起拇指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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