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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意圖妨害司法公正勸阻強姦案女事主出庭 裝修工游說事主男友「畀個薄面」 (19:33)

男商人於2018年強姦醉酒的女商人,前年於高等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強姦罪成,判囚5年4個月。惟審訊前,法律行政人員及裝修工人涉透過女事主當時的男友,勸阻她出庭作供,二人否認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罪,案件今(2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自稱為男商人「契哥」的次被告,曾游說女事主男友「你哋會唔會畀個薄面我?」。

兩名被告依次為公司董事陳偉強(60歲),以及裝修工人陳昌國(45歲)。陳偉強被控兩項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罪,陳昌國則被控一項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罪。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女子X是該宗強姦案的主要證人,案中男商人黃姓被告聘請一律師事務所作代表,首被告為該事務所的法律行政人員。首被告與女子X當時的男友,即湯姓男子以「契爺契仔」相稱,二人間中聚餐及有生意來往,湯姓男子於同年8月4日接到首被告來電,要求他勸喻X不要出庭指證黃姓被告,並稱會給予20萬元作報酬,湯姓男子拒絕。同年10月21日,首被告再次向湯姓男子提出同樣請求被拒。二人於審訊前一天再次會面,當時首被告稱「一定要去,否則會藐視法庭」,又稱自己保持中立,不再參與事件。

控方陳辭又指出,次被告陳昌國於前年9月30日相約湯姓男子見面,自稱是黃姓被告的「契哥」,得悉事件並希望「傾吓」,表示被告「後生但衰鹹濕」,又問湯姓男子「你哋兩個會唔會畀個薄面我?」,湯姓男子回應稱「佢(X)想上庭面對,將佢知嘅嘢講出嚟」,故拒絕請求,湯姓男子將整個會面對話錄下交給警員。聆訊明(24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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