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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禁蒙面法》遊行青年認管鐵通判入更生中心 (11:20)

網民前年10月5日發起反《禁蒙面法》遊行,當晚至翌日凌晨,示威者試圖破壞中旅社旺角分社,其間4人被捕。當中一名18歲青年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今(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被告李熙駿(18歲)早前原獲准保釋,及後違反宵禁令而被撤銷擔保,至今已還押3個月。他早前承認管有一支115厘米長的鐵通。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已還押3個月,其間作深切反省,籲法庭考慮不再判被告入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或教導所。裁判官香淑嫻稱,觀乎被告當日一身武力示威者的衣著,加上涉案地點發生的情況,認為被告明顯有備而來,終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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