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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畢業生咬斷警員手指 還押下周一判刑 (19:36)

香港大學畢業生於前年沙田新城市衝突中,襲警和咬斷一名警長的無名指,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今(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辯方籲法庭著重更生考慮,而非將被告「拋佢入獄自生自滅」,法官回應即使法庭判處販毒的被告監禁20年,亦不代表法庭讓他自生自滅,案件押後至下周一(15日)判刑,被告期間繼續還押。

被告杜啟華(24歲)被控於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擾亂公眾秩序、襲擊警員葉卓軒、對時任高級警司梁子健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以及有意圖而傷害警長梁啟業,其中梁啟業的右手無名指被咬斷。法庭早前裁定全部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自小父母離異,但他與雙親的家庭關係仍然親密,案件審訊期間考取專業健身教練的牌照,大學舍堂有120名同學為他聯署,反映他關愛家人,亦願服務社群。

法官陳仲衡指出,被告當日先後干犯4項控罪,「每做多一件事,成件事咪嚴重咗」,加上被告當時向正執行職務的警員施襲,認為可作加刑考慮。陳官又稱,即使有求情信稱被告有悔意,但被告選擇不認罪,「佢冇承擔法律責任嘅後悔,對判刑有咩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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