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拆禮物日」,網民發起到各商場「和你shop」,當日十多人涉在旺角朗豪坊的餐廳「茶木」內,叫囂「啲嘢會唔會食死人㗎?」等說話,令兩名女子受驚,其中涉有份參與的29歲無業男子被控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他今(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指出,由於兩名女事主附近有大量記者,她們或因遭記者圍着而受驚,未必一定與被告有關。
報稱無業的楊景明(案發時29歲)原被控於2019年12月26日在旺角朗豪坊4樓的餐廳「茶木」內遊蕩,導致他人合理地擔心自身的安全。他得知脫罪後,隨即向旁聽席的人鞠躬。
目睹事發經過的便衣警員賴展源曾審訊時供稱,當時看到有人大叫「咁貴㗎啲嘢食,啲嘢會唔會食死人?」等後,看到被告有前傾動作,故推論說話由被告說出。裁判官劉綺雲裁決時表示,翻看影片後發現,聽到說話後幾秒,被告才向前傾,故不同意賴展源的推論。
劉官續指,被告在屬於公眾地方的餐廳內,與連同他人沒點餐下周圍遊走,動作屬於遊蕩,惟由於控方指稱因被告行為而受驚的兩名女子,未有出庭作供,而兩名女子當時附近有大批記者,故不能肯定兩名女子事發時用紙巾遮面拭淚,是因為被告的行為,還是被記者包圍受驚及不想被拍到,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