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食肆及部分表列處所營業限制明日(18日)起放寬,惟場所職員須持有14天有效檢測陰性證明,以致連日來社區檢測中心大排長龍。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徐德義今日(17日)在疫情記者會表示,相關場所的員工只需在2月24日或之前接受檢測,不必在明日前完成,仍有一段時間可作檢測。
徐德義稱,為應付業界對新增檢測的需求,已增設多個臨時流動採樣站,目前除了19間社區檢測中心,全港亦有22個臨時流動採樣站,其中11個專為食肆或指定表列處所員工服務,明天亦會再增設4個臨時流動採樣站。此外,徐德義稱已增加樣本收集包的每日供應量至超過5萬個,以配合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