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今日(16日)傍晚召開記者會,公布最新社交距離措施,由年初七(2月18日)起:
食肆恢復晚市堂食及處所復業,除要維持已實施的防疫措施外,亦須符合以下要求:
.食肆晚市堂食時間延長至10時,最多4人一桌
.處所負責人必須要求顧客進入食肆或處所前,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記錄行蹤,或登記顧客的個人資料(姓名、聯絡電話、到訪時間)並保留有關紀錄31天,以協助衛生防護中心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室內處所要安裝更有利通風的裝置或改善通風,有關要求稍後會納入法例的防疫措施清單
.陳肇始表示,如食肆或相關處所違反條件,政府會予以處罰,食肆要縮短堂食至每日下午5時59分及2人一枱,處所可被停業,為期3、7或14日。至於什麼情況下會處罰3、7或14日,陳肇始稱政府稍後會另行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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