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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認非法集結戴口罩蒙面 古思堯否認非法集結3月受審 (18:15)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和社運人物古思堯涉於前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當天,在港島參與「反禁蒙面法大遊行」,被控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另涉當日在金鐘戴口罩而違反《禁蒙面法》。古思堯今(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3月23日開審;黃之鋒則承認全部兩項控罪,法庭將於古思堯的案件審結後聽取求情及判刑。

被告依次為黃之鋒(24歲)及古思堯(74歲),兩人正因不同案件服刑;古思堯沒有律師代表。古思堯否認控罪時說:「遊行集會唔需要政府批准,唔需要警方批准」;黃之鋒則在離開時向旁聽的人說:「農曆新年祝大家身體健康」,其間古思堯疊聲大喊「結束一黨專政」,在場多人亦高呼「頂住呀」。

黃之鋒同意的控方案情指出,案發當天有數以百計示威者,由銅鑼灣崇光百貨遊行至中環遮打花園,以反對政府實施《禁蒙面法》。當日遊行約下午2時半開始, 大部分示威者戴上口罩及高呼口號,部分人手持雨傘及一幅寫上「願榮光歸香港」的大型黃色橫額,其間一帶交通受嚴重干擾。

接近3時,黃之鋒與其他示威者沿軒尼詩道的行車道前進,部分人在他的附近手持一幅寫上「香港警察蓄意謀殺」的大型黑色橫額,並一起唱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不久,帶上黑色口罩的黃之鋒隨示威者行至金鐘道時,一名外國記者與他自拍,又接受媒體訪問,發表了一些意見,包括他戴上口罩是為了反對政府實施《禁蒙面法》。遊行隊頭在3時40分抵達遮打花園,把兩幅橫額放在地上,示意遊行完結,附近行車路於約1小時後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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