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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Perry退任黎智英等非法集結案主控 律師會:決定是否參與個案須不受政治影響 (23:34)

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原獲香港律政司聘用,為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人被控的案件擔任主控,遭英國外相藍韜文批評「唯利是圖」,律政司今(20日)表示已委聘另一名大律師處理案件。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強調,法律執業者決定是否參與特定個案時,必須不受政治壓力影響。

彭韻僖稱,《基本法》第63條列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干預,強調主控官必須在《基本法》下專業、獨立履行職責;要決定是否控告一名干犯刑事罪行的人,律政司須檢視證據,不論香港或海外,無人應該干預或嘗試干預香港的獨立檢控程序。

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認為,事件可見英國朝野反應,各界都認為涉政治迫害,英國對前殖民地的政治迫害自然會有其反應。他不認為事件涉「政治凌駕法律」。對於有法律界稱,David Perry受理案件是因為大律師的「不可拒聘」原則,梁家傑認為比喻不倫,因「不可拒聘」原則的原意,在於不論被告是政治犯、汪洋大盜等人,都可以找到大律師辯護,惟本案卻是律政司主動提控,引用的法例本身亦受到質疑。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對事件「強烈譴責」,稱藍韜文的言論涉威嚇、向David Perry施壓,以政治凌駕法律專業,並試圖干預、抹黑香港刑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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