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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研入稟高等法院 促警交還與涉違《港區國安法》無關資料 (14:24)

香港民意研究所因負責民主派初選技術事宜,上周三(6日)遭警方搜查辦公室,被檢走多部電腦。香港民研主席鍾庭耀昨(14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交還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屬新聞材料,或與涉違反《港區國安法》顛覆罪行無關的資料,同時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警方在未經原告同意下檢閱或取用相關材料。

原告分別是香港民意研究所有限公司與鍾庭耀,被告為警務處長。入稟狀指出,西九龍裁判法院去年12月18日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簽發手令,授權警方到香港民研的黃竹坑辦公室及鍾庭耀的住所蒐證。警員今年1月6日到上址檢取涉案物品,包括鍾庭耀的iPhone 6手機。

原告要求法庭下令,警方須交還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屬新聞材料、超越法庭手令範圍,或與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2條顛覆罪行無關的資料。原告亦要求法庭作出指示,指導雙方如何檢視涉案材料是否屬於上述類別。

香港民研副行政總裁鍾劍華回覆查詢時稱,警方從辦公室檢走多部電腦和伺服器,大部分與案件無關,只作民意調查之用,故入稟要求警方盡快交還資料。鍾劍華表示,香港民研的恆常工作未受影響,例如定期發表的「特首和特區政府民望及民情指數」仍會繼續,希望外界不用擔心,不過部分調查要用原始數據作比對,警方檢走電腦資料,令他們無法深入分析和解讀數據,影響長期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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