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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年|鄭若驊:基本法明文保障司法獨立 「立國安法破壞一國兩制」屬誤解 (16:44)

律政司長鄭若驊今午(11日)在2021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重申《基本法》明文保障司法獨立。她又提及《港區國安法》頒布,稱「一國兩制遭破壞」是誤解。

鄭若驊表示,《基本法》第85條列明法院不受任何干涉,司法獨立主要建基於《基本法》訂明的穩固體制之上,即法官享有任期和不受法律追究的保障,亦不設「旋轉門」制度,即區域法院或以上級別的法官獲委任時,必須承諾任期完結後不會在香港執業為大律師或律師。法官審理案件必須公正獨立,按其司法誓言,以無懼無偏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

鄭若驊強調,任何別有用心或欠缺理據的不公平言論,意圖向秉行公義的法官施加壓力或作出不當影響,都只會徒勞無功。她又說,必須遏止針對法官及其他執行司法工作人員的起底活動,所有人都有責任積極捍衛司法機構及法治免受毫無根據的惡意攻擊,不應盲目發表不實言論。

她形容有關《港區國安法》的質疑是「對法治毫無根據的挑戰」,稱中央一直有權力和職責就國家安全事宜立法,故「一國兩制原則已遭破壞」的說法是誤解。對於外界質疑特首任命國安法指定法官,會削弱香港司法制度,鄭若驊指出,特首是為各級法院定立指定法官名單,而非委派某法官審理某特定案件。

2020年律政司申刑罰覆核次數 按年增逾3倍

鄭若驊表示,律政司2020年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提出的刑罰覆核申請,由2019年的4宗大增至2020年的17宗。她引述上訴庭判刑原則,稱法庭處理牽涉暴力的大型非法集會案件時,必須強調阻嚇和懲罰作用。

她又提及,終審法院確認《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符合《基本法》,並認同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行政機關獲授予「寬廣且具彈性的立法權力」至關重要。她稱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而是受合法限制,包括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對他人權利和自由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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