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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被廉署拘捕 涉違《防止賄賂條例》3項披露受查人身分資料罪 獲准保釋【短片】 (11:27)

民主黨副主席、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今早(28日)被廉政公署上門拘捕。林卓廷在facebook表示,他被指涉及披露元朗7.21事件受調查人身分資料。15:37報道:林卓廷涉披露受調查人身分提堂 3月再訊准保釋禁離港

【11:27】廉政公署公布落案起訴林卓廷,控告他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1)(b)條。林卓廷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今午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稱,早前接獲投訴後,依法並按既定程序就該懷疑披露事宜進行調查,其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

控罪指稱,林卓廷涉嫌分別於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懷疑有被指稱或懷疑已犯《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所訂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該項調查中一名受調查人的身分。

【08:18】林卓廷今早在facebook表示,剛被廉政公署上門拘捕,被指涉及披露元朗7.21事件受調查人身分資料,他將被帶往北角廉政公署,並在下午2時30分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林卓廷被捕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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