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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准以1000萬元保釋 晚上離開高等法院【短片】 (23:05)

黎智英准以1000萬元保釋 晚上離開高等法院(劉澤浩攝)

【23:04更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控欺詐,以及《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遭法庭拒絕保釋。兩案將於明年4月16日再提訊。黎智英今(23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李運騰聽畢雙方陳辭後,決定批准其保釋申請,但同時頒下嚴苛保釋條件,包括除了到警署報到及出席法庭聆訊外,其餘時間不得離開住所;交出1000萬元保釋金;要求3人作出共30萬元的人事擔保;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以及逢周一、三和五向九龍城警署報到。

黎智英同時須承諾不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要求境外或外國組織、機構或個別人等,向中國或香港特區進行制裁或敵對行動,包括不得接觸任何外國政府官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訪問、不得在社交媒體發帖、信息或留言、不得透過印刷或網絡發表文章。

律政司一方隨即表示,將於7日內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35條提出上訴,要求暫時繼續還押黎智英。法官最終拒絕有關申請。

晚上約10時55分,黎智英在律師陪同下走出高等法院,登上一輛黑色私家車離去,其間沒有回答任何記者問題。

兩案早前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他早前拒絕黎智英(73歲)的保釋申請。今日的保釋申請則由同屬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的李運騰審理。

多名民主派今到場旁聽,包括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楊森、李永達、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天主教香港教區退休主教陳日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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