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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槍中五生曾志健今沒到庭應訊 法庭發拘捕令 (15:24)

18歲中五男生曾志健去年10月1日在荃灣遭警員射實彈槍傷,其後被控兩項襲警罪,另與一名26歲理大博士生被控同一項暴動罪,案件今(22日)在區域法院再提堂。曾志健早前在庭上透露擬認暴動罪,但他今日沒有到庭應訊,控方透露他自10月底起沒有到警署報到,兩天前警方到其報稱住址亦未能找到他,法庭遂向他發出拘捕令。案件押後再訊。

被告依次為學生曾志健(19歲)及理大博士生邱宏達(27歲),控罪指稱兩人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與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曾志健另被指同日在荃灣鱟地坊,襲擊警員謝思明和曾家輝。

控方在庭上稱,據警方資料,首被告上次到警署報到是10月24日,自此再沒有報到,兩天前警方前往其報稱住址,亦未能尋獲他;首被告的代表律師亦稱未能聯絡首被告。法官遂應控方要求發出拘捕令。

至於次被告的案件,辯方稱仍需時與控方商討案情,押後案件至明年2月2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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