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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銅鑼灣「和你lunch」打鬥 青年涉電話敲「正義姐」頭15下受審 (19:00)

今年2月銅鑼灣時代廣場「和你lunch」活動期間,一批手持國旗巿民與示威者爭執打鬥,其間一名青年涉襲擊被稱為「正義姐」的女子藍雪寶,事後被控傷人罪;另一名涉在場參與打鬥的女商人,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兩人今(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控方指出,青年搶了藍雪寶的電話後,用該電話敲藍雪寶的頭15下;女商人則曾嘗試用小型國旗攻擊他人。

本案受審的為首被告學生蔡俊軒(23歲)及第四被告商人宋晞綸(45歲)。蔡俊軒被控於今年2月21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非法及惡意傷害女子藍雪寶;宋晞綸被控同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的公眾地方,與次被告黃卓熙及第三被告李秋芝參與非法打鬥。黃卓熙及李秋芝早前已認罪,黃卓熙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李秋芝保釋外出至12月18日候刑。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當日下午1時許,蔡俊軒與他人在時代廣場外參與反政府示威,其間宋晞綸與其他建制支持者帶着揚聲器及大小不同的國旗出現,及後藍雪寶亦有到場。不久,宋晞綸推開她身邊一名男子後,與他人邊揮動國旗邊跳舞,其間又曾嘗試用小型國旗攻擊他人。

宋晞綸隨後與被她推開的男子爭執,並再用小型國旗指着該男,同時藍雪寶拿出電話拍攝現場,示威人士遂包圍他們,雙方打鬥,其間蔡俊軒上前搶走藍雪寶的電話,藍雪寶一度捉住蔡俊軒的背包,但蔡俊軒轉身用該電話連續打了藍雪寶的頭15下。警方當場拘捕宋晞綸,另在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及派人跟蹤後拘捕蔡俊軒。

蔡俊軒患有聽障,今在庭上須戴助聽器。法庭原安排傳譯員坐在他旁,但考慮到庭內須錄音,無線耳機效果亦不理想,最終押後案件至明年3月11日,安排人員即場打字,讓蔡俊軒可在螢幕上看到聆訊內容。

另外,本報記者午飯時間離開法庭時,遭一名在庭上與宋晞綸支持者同坐旁聽的男子跟隨及踩後腳,又多次用粗言穢語辱罵記者,惟及後記者查問因由時,該男子未有回答,並急步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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