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環保署與廣東省於2017年5月推出區域通報警示機制,以便互通暴雨或重大環境事件,而環保署配合機制,就香港應對境內發現大量海漂垃圾編制指引,概述五大相關部門應對在香港水域及沿岸發現大量海上垃圾的情況。審計報告針對今年7月發生的「豬蹄事件」,要求環保署汲取經驗,須視乎情況更新上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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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指出,今年7月11日,傳媒報道在廣東省東莞虎門的泳灘發現大量豬蹄,同月13至16日,媒體報道在本港屯門區及荃灣區的泳灘發現豬蹄,但當時環保署認為,在泳灘發現的豬蹄不符合海上垃圾的概括分類(即塑膠、金屬、玻璃、加工材料、紙、瓷器、橡膠和布),以致該事件不屬於可啟動指引的情況。
審計署認為,豬蹄事件可能導致大量海上垃圾在香港湧現,因此環保署須即時採取跟進行動或通報相關部門,以及與內地當局探討可否在日後就出現類似事件通報環保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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