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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追逾7000萬佣金 于文鳳:我唔係乞丐要乞佢啲錢 (15:15)

影星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入稟追討逾7000萬元投資佣金一案,今(23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于文鳳繼續作供。周星馳一方指出,周星馳從沒說給她佣金,只說過若她有需要可借錢給她,而周星馳為答謝于文鳳多年來的支持和友誼,已餽贈了她1000萬元,但于文鳳直言對此話感到厭惡,「我唔係無錢,我唔係乞丐要乞佢啲錢」,她又否認是為向新男友展示已斬斷跟周星馳的關係才興訟11月27日報道:周星馳出庭作供粉絲高院追星 遇陳玉娥:化咗灰都認得你

周星馳一方指出,兩人自2009年起已時常吵架,說過幾次分手,當周星馳看到于文鳳與創興銀行家族後人廖堯成一同外出的報道後,兩人的關係正式告終,惟于文鳳強調在報道前她已與周星馳果斷分手。周星馳一方又質疑,于文鳳為向新男友展示她和周星馳再無關係才興訟,她否認。

周星馳一方又稱,于文鳳在2011年翻新寓所,周星馳答應讓她和她母親搬入涉案的「天比高」12號屋暫住,但于文鳳擅自換鎖,當周星馳胞姐來到12號屋,有自稱三合會成員在門口,最終更報警。于文鳳表示他們可能是保安,但她不知道報警詳情。于文鳳又憶述,周星馳的母親曾獨自走入屋內,打碎物件,她形容這些經驗很不愉快。

于文鳳稱,事件進入法律程序後,周星馳不斷就佣金事宜改口,起初說「未賣點畀你?」,其後改口稱「若我們的關係仍然友好會給你」,然後又改說自己沒有法律責任。于文鳳強調,周星馳與她的協議具法律效力。

周星馳一方指出,周星馳是名人,他不想私人生活暴露於人前,直指于文鳳是想透過公開審訊向周星馳施壓令他還錢,于文鳳否認指控,重申她是取回自己應得,「我都唔想置身喺呢個情況」。聆訊明(24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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