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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朱凱廸陳志全涉立會潑臭液 3人准保釋明年2月再訊 (17:28)

民主派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陳志全及朱凱廸昨日(18日)被捕,涉今年5月及6月立法會審議國歌法時潑臭液抗議,被控《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稱特權法)的藐視罪及《侵害人身罪條例》「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今午(19日)分為兩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3名被告獲准以現金保釋至明年2月1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和法律意見,以及等候終審法院就另一宗有關特權法的案件作裁決。

陳志全開庭前表示,他被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拖行的私人檢控案件遭律政司介入撤控,昨日卻因本案高調被捕,反映政府打壓手法「無所不用其極」。許智峯表示,立法會議員代表市民抗議政權,稱自己「對得住市民」。

首案與今年5月28日的事件有關,許智峯(38歲)被控各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及藐視罪。

次案涉及今年6月4日的事件,起訴朱凱廸(43歲)、陳志全(48歲)和許智峯各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及藐視罪。

據了解,立法會前議員陳凱欣及工聯會議員陸頌雄分別是兩案的控方證人。在5月28日一案,陳凱欣稱她聞到異味後開始咳嗽,並且不適嘔吐,須入院診治。至於6月4日一案,控方案情指出消防處事後未探測到相關臭液有毒,惟警方將膠樽送至政府化驗所檢驗,發現含有氨及苯并吡咯,前者對眼鼻有刺激性,後者會引致皮膚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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