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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琼前議助等4人涉選舉舞弊 居民組織主席稱曾簽民建聯提供「支持同意書」 (16:12)

立法會議員李慧琼的前議員助理涉在2018年九龍西立法會補選中,與另一女子派福袋予兩名深水埗海麗邨居民,疑誘使兩人投票予當時的民建聯候選人鄭泳舜。涉案4人共被控3項涉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今(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

4名被告報稱無業,依次為鄧奕梅(42歲)、王維霞(52歲)、陳惠娟(50歲)及李謀(50歲)。控辯雙方承認的事實指稱,次被告在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間,受聘於李慧琼立法會議員辦事處擔任兼職議員助理,之後因病沒有繼續工作。

承認事實指出,立法會九龍西議席補選在2018年3月11日舉行,海麗邨位於選區範圍。投票日前一周,次被告透過WhatsApp要求首被告收集海麗邨居民的姓名及電話號碼等,首被告及後將第三及第四被告的個人資料交予次被告。

直至投票日,首被告提醒第三及第四被告投票予鄭泳舜,第四被告並非補選的登記選民,卻聲稱他已投給鄭泳舜。鄭泳舜最終勝出補選,眾被告同年9月至10月被捕。

海麗邨居民組織「海麗之友社」主席黃藹莹供稱在投票日前,有民建聯職員向她展示「支持同意書」表格,她遂以主席身分簽署,並批准民建聯在會址門口貼海報,但為免惹賄選嫌疑,她在2018年上旬叫停派物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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