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宣布,因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今日(11日)就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的決定,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梁繼昌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特首林鄭月娥今午舉行記者會,重申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及監督《基本法》在香港的實施;是次第六屆立法會延任是特殊情況,特區政府不能自行決定,必須從憲制層面解決。16:43報道:林鄭月娥:《港區國安法》外無法例限終身不能再參選
林鄭月娥稱,自人大常委會就2016年立法會「宣誓風波」釋法後(2016年11月7日報道:基本法104條釋法內容全文),特區政府一直積極研究如何修訂本地法例,以更好反映解釋公職人員宣誓的具體要求。政府認為必須理順本地法例,讓政府更準確履行《基本法》第104條及人大常委會解釋的憲制責任,政府認為需要理順的範疇包括訂明具體宣誓形式、監誓人的安排,以及違反誓言的處理機制及後果等,會盡快完成法案草擬工作,盡早提交予立法會審議。
否認行政機關獨大
被問到港府宣布取消議員資格,是否代表人大常委會僭建程序賦權特首作出決定,而不經法庭制衡;林鄭月娥回應說,人大常委會是次決定並無賦權予特首,而是明確作出有關決定,故不存在行政機關獨大。
DQ與議員「拉布」無關
林鄭月娥稱,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梁繼昌在第七屆立法會提名期被選舉主任認定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特區政府,若容許他們留在議會是不合邏輯、自相矛盾,亦不符合政治倫理。她認為,無法例容許港府自行處理4人的議員資格,加上是次延任議會的授權是來自人大常委會,因此向國務院提請人大常委會解決問題。她又澄清,提出請求與早前訪京的內容無關,亦與議員在議會內「拉布」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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