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今早(11日)於防疫措施記者會表示,進一步收緊從機場抵港豁免檢疫者安排:
.曾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的抵港豁免者,如機組人員等,在可行情況下,於出發前48小時內及抵港時先後兩次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結果呈陰性才獲放行;
.曾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的外國領館等人員,必須由所屬機構安排點對點交通工具,不能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並於所屬機構安排的地點自我隔離14天;
.所有機場抵港的其他豁免者,不論是否來自極高風險地區,全程只可乘搭點對點交通工具,並須於抵港第12天再次接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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