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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玲涉虛假陳述提堂 准保釋明年1月再訊 (12:51)

香港電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涉兩度查冊時作出虛假陳述被捕,她今(10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應訊,被落案起訴兩項「明知而作出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違反《道路交通條例》。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被告以10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4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律政司指示,包括翻閱運輸署的電子認證資料等。

蔡玉玲開庭前表示,感激社會各界的支持和鼓勵,「令我覺得自己一啲都唔孤單」,又稱警方高調拘捕查冊的記者,令外界擔心是否藉此打壓新聞自由。對於公務員事務局表明沒權限向自僱「服務提供者」提供法律援助,蔡玉玲表示明白管理層的困難,事件「再次反映港台作為傳媒機構及政府部門的兩難」,但希望管理層展現道德勇氣,才能提振員工士氣。

記者蔡玉玲(37歲)被控於今年5月17日及6月10日,在香港為取得私家車LV755的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即表示她申請證明書,以作以下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用途,即進行法律程序和買賣車輛以外,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

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在Twitter表示,會密切關注蔡玉玲一案,又指出新聞自由是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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