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立法會前議員陳志全早前向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提出私人檢控,稱自己於今年5月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期間被郭偉強拉跌倒地。案件早前再提訊時,郭偉強表明不認罪,惟陳志全今午(6日)在facebook表示,律政司去信決定介入私人檢控,透露將會不提證供起訴(offer no evidence)郭偉強。陳志全表示,正與律師商討下一步行動。
律政司表示,由於本案的司法程序正在進行中,律政司不適宜評論案件。
根據陳志全的facebook帖文,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在信中表示,律政司長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4條,決定介入本案。
信件透露,律政司向法庭申請下周一(9日)下午開庭,處理控方申請不提證供起訴郭偉強一事,預計需時15分鐘,同時要求取消原定的審前覆核。
翻查資料,本案在9月14日再訊時,郭偉強表明不認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作審前覆核。
郭偉強被控本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1號會議室,有意或罔顧後果地,致使陳志全意識到即時和不合法的人身暴力,因而襲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