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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天橋向警擲垃圾桶蓋判囚3個月 官稱被制服受傷因掙扎自招 (17:55)

去年10月1日多區爆發衝突,24歲工程師涉在荃灣一條天橋上向橋下警員投擲垃圾桶蓋,沒有擊中任何人,受審後早前被裁定一項襲警罪成,今(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3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劉淑嫻稱被告在被制服時受傷,是因掙扎而自招,強調法庭不會姑息及縱容襲警行為,否則會令前線警員士氣低落。

任職工程師的被告梁文輝(24歲)被控於去年10月1日,在荃灣荃豐中心天橋上襲擊偵緝男警賴信安。

辯方求情指出,背景報告極為正面,被告在中學文憑試成績優異,中學老師稱他品學兼優,副校長更極力讚揚被告對學校作出的貢獻;但被告父親需入住精神病院,病情愈發嚴重,被告是家庭經濟支柱,感化官亦讚賞他對家庭的貢獻,望法庭盡量輕判。

裁判官劉淑嫻稱,被告在天橋上向地面執勤的警員擲垃圾桶蓋,垃圾桶蓋在警員不遠處落下,案情嚴重,社會服務令不能反映被告罪責,並非合適判刑。被告在被警員制服時致頭及面受傷,也是因他掙扎自招而來。

劉官續稱,襲警是嚴重罪行,法庭不會姑息及縱容此行為,否則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時得不到保障,會令前線人員士氣大受打擊,必須判處即時監禁,而被告沒有足夠減刑的求情因素,終判處3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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