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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助理與營業員寶琳站非法集結罪成 分囚3個月及4個月 (17:38)

去年9月4日,有市民包圍港鐵寶琳站,並包圍及襲擊一名港鐵休班站長,要求對方交代去年8月31日提早關站的原因。兩名青年否認非法集結罪受審,早前被裁定罪成,今(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囚3個月及4個月。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根據終審法院在黃之鋒衝擊公民廣場案的判辭,為維護公眾秩序,非法集結案一旦涉及暴力,就要考慮判監;不過其中一名被告因懷孕妻子患有抑鬱,獲酌情減刑一個月。

辯方求情表示,首被告、區議員助理何梓聰(23歲)的妻子懷有身孕,最近患上抑鬱症及焦慮症,因為丈夫還押而病況轉差,並於今日凌晨不適送院,冀法庭判處緩刑;次被告、營業員鍾展鴻(23歲)已明白守法的重要性,日後有意投身法律界。

徐官判刑時指出,本案的非法集結涉及暴力,兩名被告與約30人「粗野地」推撞及攔截涉事站長,對他「左右夾攻」,不但令站長驚慌受傷,亦可能傷及其他乘客。徐官強調,兩人先後以面巾及手部遮蓋容貌,旨在掩飾身分,亦增加警方調查的難度,令案情更嚴重。

徐官採納4個月為量刑起點,但考慮到多名區議員為首被告寫求情信,證明他積極參與社區事務,加上其太太的情況,酌情判以3個月監禁。至於次被告,徐官認為沒有減刑空間,判囚4個月。

首被告在判刑後提出定罪上訴,獲准以現金2萬元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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