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因洗黑錢罪在港服刑,今天(23日)是他刑滿出獄一年。死者潘曉穎母親昨晚(22日)發布錄音,稱今天為陳同佳赴台投案的最後限期,過限期後仍未能投案將不會為他求情。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現在問題非陳同佳不願赴台,而是暫時未有辦法取得簽證,因此未能在今天起行,稱陳同佳也十分無奈,望潘母能明白和理解。
管浩鳴表示,陳同佳一直對於赴台灣自首意願沒有改變,又稱潘曉穎母親最近表示願意為他求情是非常好的事。他指出,陳同佳的律師團隊正努力與有關部門協商,希望能盡快解決赴台自首的入境安排。
潘母一方:台方曾接觸潘母
潘母一方表示,台方已接觸潘母,稱願意與香港警方商討刑偵移交資料及投案安排,現只等待香港警方聯絡潘母。
保安局發言人回應,解決事情的第一步是台方批准陳同佳入境,這權力只在台方手中;只要陳同佳獲准入台,即使是原則上批准,台方可經警務聯絡渠道通知港方,雙方警務單位可隨即展開行程安排的研究。保安局又稱,自動投案和司法協助是兩件獨立事情,司法協助從來不是接受投案的先決條件,而香港有關司法協助的條例並不適用於台灣,政府不可能違反法例,台方理應知道,而台方以司法協助作投案前設完全不合理、不可行。警方今日已致電潘曉穎母親了解事件的最新情況,並會與她保持聯絡和提供適切可行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