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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腐液重創前妻判囚12年半 官斥冷血襲擊毁事主一生 (17:30)

71歲退休老翁涉不滿50歲前妻指摘他「又老又無用」,以及教唆女兒責備自己,去年趁前妻前往上班時毆打她頭部,並在她工作的理髮店向她潑通渠水,追截前妻時通渠水更濺中途人。案件今(22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指斥被告對前妻作出「冷血」襲擊,導致前妻身心嚴重創傷,毁了她的一生,以20年作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無案底及年老等,獲減刑至入獄12年半。

被告鄒景文(71歲)早前承認一項淋潑腐蝕液體,以及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稱他於2019年5月17日,在坑尾村輕鐵站月台襲擊其前妻張成花;並於同年6月13日,在天水圍天湖路嘉湖新北江商場一樓向張成花淋潑硫酸,以及襲擊一名姓曾男途人。

法官判刑時表示,這是一宗令人難過的案件,並引述報告指出,從事裝修的被告20年多前與事主張成花在深圳結婚,並育有一對子女,隨後張成花與子女來港定居,但因被告破產,全家賣樓入住公屋,被告與事主離婚,但被告聲稱離婚是為申請綜援。

法官續說,案發前被告不滿事主向子女洗腦,令子女無故指罵他「年老、無用」;事主不時嘲諷被告,又提及有新男友,令被告非常憤怒,打算與事主同歸於盡。

不過法官形容,本案是同類案件當中案情最嚴重,被告追着事主淋硫酸,更拉她衣領把硫酸傾倒入她後頸,再按她落地繼續淋硫酸,又阻止她沖水,令事主有28%皮膚燒傷,無論被告過去的經歷或感受,都不能把被告的冷血襲擊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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