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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關會議室灣仔區議會另覓場地開會 楊雪盈入稟小額向政府追3500元場租 (12:15)

政府今年2月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宣布暫停區議會開會兩周,灣仔區議會另覓場地開會,惟民政事務處事後拒絕向區議會發還租用場地的租金。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民政處追討3500元場地租金,案件今(16日)提訊。審裁官稱先要釐清小額錢債審裁處是否有司法管轄權處理案件,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13日,以待雙方再遞交陳辭。

申索人為楊雪盈,被告為律政司長。申索書指出,本年2月18日,灣仔區議會舉行第二次特別會議,惟由於民政事務總署宣布關閉區議會會議室,區議會以3500元租用大坑坊眾福利會社區會堂開會,並由申索人代付費用,而該開支需由民政事務總署承擔。

楊雪盈表示,《區議會條例》沒有列明會議要於區議會會議室舉行,主席有權決定會議地點,加上當時區議會秘書處有為會議提供服務,故認為民政處需償還租場費用。律政司代表則稱,事件牽涉政府行政決定,審裁處無權處理,應交由高等法院處理。審裁官聽取雙方陳辭後,表示「我哋首先要處理司法管轄權問題,到底可唔可以喺度處理」,着雙方遞交進一步陳辭,下次提訊將會就案件能否繼續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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