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集會團體今年1月19日在中環發起「天下制裁」集會,及後多區有警民衝突。當日一名23歲無業男子在大埔管有鐵槌、摺刀等物品,受審後被裁定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今(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囚9個月。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准。
控罪指稱,被告黃俊迪(23歲)於今年1月19日,在大埔大元邨中央公園近14號燈柱管有2個鐵槌、一支行山杖及一把多用途摺刀。
辯方求情時表示,報告稱被告不適宜進入勞教中心,又稱被告自小操行良好,還押約兩星期亦無紀律問題,並呈上一宗西九龍裁判法院、案情相似的案件供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參考,該案以判囚4個月作量刑起點。惟蘇官稱,案件無參考價值,而此案案情嚴重,被告背景不構成減刑因素,終判被告監禁9個月。被告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其間須遵守宵禁令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蘇官早前在裁決指出,案發前數個月常有警民衝突,示威者用鐵槌敲打公物,肯定被告於當日或將來,在大埔某處參與示威活動期間使用涉案物品,即使未能肯定被告會用摺刀及行山杖作非法用途,但唯一、必然、不可抗拒的推論,為被告管有2個鐵槌意圖毁壞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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