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八旬翁認刺傷梁國雄候判 官:被告「熱愛社會」與對方政見不同才犯案 (12:34)

八旬翁於4月16日在中聯辦大樓附近,用鑿刺向正在請願的社民連成員梁國雄,令梁國雄右腰窩擦傷。他今(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鄭紀航稱,涉案金屬鑿堅硬、尖銳,有一定重量,幸好事主傷勢不重,但在影片看到老翁「行動敏捷」,並從他口中可聽出他「熱愛社會」,與對方政見不同才犯案,認為被告願意為社會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決定先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10月13日判刑。

被告黃森球(81歲)報稱已退休,控罪指稱他於2020年4月16日,在西營盤均益大廈第三期外襲擊梁國雄,因而對梁國雄造成身體傷害。

案件原定於今日開審,但被告開審前認罪。不過,被告一度表示「認又得唔認又得,總之搞壞我哋中國地方就唔得」,並稱「我皇帝都照搞」,自己是「替天行道」。

被告求情時說「我係為大家好,我唔係為自己好」,又謂「(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兩個遲早都要死」。鄭官表示被告不可以用暴力對人,但被告反稱「我唔用暴力用咩,用槍呀?我冇槍呀」。鄭官回應說,被告被他人暴力對待時也不會同意,「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案情指出,當日下午2時50分,事主於中聯辦外的集會結束後,於旁邊的均益大廈接受訪問,其間被告從後走近事主,用一把銀色金屬鑿刺向事主的右邊腰窩。被告最終被一名警員制服。

其他報道:15歲少年改判入勞教中心 父:感覺兒子被讚「優秀」遭針對

其他報道:地盤工暴動罪成 襲痱滋警普通襲擊罪成

其他報道:15歲少年認擲汽油彈判感化 律政司覆核刑期 上訴庭今改判入勞教中心

相關字詞﹕梁國雄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