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港人上月涉循海路潛逃被內地海警拘捕,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其中一人為機械技工,被指在港製作烈性炸藥DNT,原於今日(1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應訊,惟他沒有到庭,裁判官頒下拘捕令並充公被告共75萬元保釋金。控方透露,案中被告最後報到日期為8月22日。
被告黃偉然(29歲)被控一項製造爆炸品罪,控罪指稱他今年1月16日在上水沙頭角公路吳屋村附近製造爆炸品,即俗稱DNT的強力炸藥。被告親屬今到庭旁聽,其母透露港府有通知他們被告情況,但只屬「噓寒問暖」,未能給予實際協助,家人甚至不知道被告現時在內地的代表律師是誰。
控方今日在庭上指出,被告原須每天報到,惟他於8月22日後便失去聯絡,其住所閉路電視拍攝到他同日傍晚離家,其母後來亦向警方報案稱兒子失蹤。直至8月28日,控方得悉被告在內的12人涉偷越國(邊)境,現正遭內地公安扣留。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遂頒下拘捕令,以及充公被告共75萬元擔保金,同時批准辯方律師此後不再代表被告。
資料顯示,被告被捕後一度被拒保釋,今年2月他成功向高院申請保釋,獲准以現金60萬元、人事擔保15萬元保釋,但須接受警方24小時閉路電視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