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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向警察宿舍擲汽油彈判3年感化 (19:45)

去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期間,各區同時發生衝突。其中一名當時15歲的男生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投擲一枚汽油彈,損毁一單位的窗戶及外牆,早前承認一項「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而縱火」罪,今(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3年感化,為感化令最長的可判處年期。

被告為16歲男學生,案發時15歲。控罪稱他於2019年11月18日在柴灣已婚警察宿舍外縱火,損毁宿舍1座的外牆及一單位的窗戶。

裁判官何俊堯判刑時強調,若被告是成年人,其罪行已足夠判處「為時不短的監禁」,但基於被告年紀尚輕,心理醫生證明被告犯案時大程度受其亞氏保加症影響判斷力,他亦決心改過,何官接納被告心理及感化報告內容的建議,認為被告應接受輔導及值得一個在社區更生的機會,故考慮案件嚴重性後,判處被告法例下最長的3年感化令,其間須守宵禁令及接受心理治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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