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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恐嚇東方日報記者 控方:事主事後患適應障礙憂鬱需精神輔導 (15:2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於3年前恐嚇一名《東方日報》記者,他否認刑事恐嚇罪,今(2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辭表示,事主事後需接受精神輔導,並患上適應障礙症併發憂鬱情緒(adjustment disorder with depressed mood)。黎智英在警誡下表示被事主跟蹤多年,當日事主近距離拍攝,旨在挑釁他。

黎智英(72歲)被控於2017年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X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

事主X從1995年起任職《東方日報》記者,由2014年佔領運動起,X被上司指派採訪與黎智英有關的新聞。X稱案發當日,他照常追訪黎智英。黎智英及李柱銘當晚7時出席維園六四晚會的祈禱會,X以相機拍下集會大環境及黎智英的特寫,遭黎智英「怒睥」,當X停止拍攝後,黎智英走到他面前喝罵。

X憶述黎智英大聲指罵「我X你老母X,我實搵人搞X你……你唔好咁近影我,我講畀你知,我影X咗你相!」X稱自己呆在原地,回覆「我哋唔會㗎啦,你放心」。X形容黎智英態度兇猛,他擔心會遭黎智英即時掌摑,事後亦承受不少心理壓力,需服用鎮靜劑。

X在辯方盤問下稱他在案發前兩年、即2015年晉升為專案組主管,專責採訪及跟隨黎智英。X承認如果黎智英身在香港,而且專案組人手充足,記者會每日監察黎智英的行蹤,「我哋叫『擺位』」。聆訊明(21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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