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女子涉虐男友案 被告:對事主一見鍾情惟未能滿足性事 (18:45)

現年32歲男子前年經「極速約會」覓得初戀,後來疑因行房及置業問題,聲稱遭女友虐待,案件今(2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女被告出庭自辯時表示,對事主X一見鍾情,惟男方未能滿足她的性事,「我真係好愛佢,所以如果真係做唔到,咪做唔到囉」。

39歲被告麥凱晴(又名麥嘉雯)早前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4項有意圖傷人罪。自幼在加拿大讀書的被告供稱,兩人於2018年4月7日「相睇」後,她對事主一見鍾情,不久成為情侶,於同月22日到廣州從化旅行,其間兩人有親密身體接觸。她透露,X有看「舔腳」色情電影、「睇靚腳的女仔」等癖好。

被告表示,曾在加拿大滑雪時意外傷及椎間盤,一旦懷孕會有小產風險甚至生命危險,故十分介意沒有安全措施的性行為。她續表示,兩人2018年5月19日首次行房,當時X沒有用安全套,令她當時「好激動、好驚」,更揚言日後再有同樣情況,「我一定會分手」,惟X之後只要戴上安全套便早泄或不舉,不能在性事上滿足她。

X在6月向被告求婚成功,惟被告父親反對,被告此時在庭上泣不成聲,未能作供,案件押後明(29日)續。

醫生盧逸安以控方證人身分憶述,2018年8月29日,X與被告到其診所求醫,X全程不發一言;被告稱因X「意外淥親」陰莖受傷,並透露兩人將會到日本沖繩旅行,被告及後指向X的陰莖說「唔知幾時用得」。盧逸安其時表示至少要兩至三星期後。

盧逸安說,X之後沒有再覆診,但因甚少見陪診者如此關心性事,尤其是女性,故他對本案兩人印象深刻。

相關報道:

身上紋施虐女友名字 事主:她送的生日禮物(7月24日)

施虐案事主稱被迫戴性玩具拍照(7月18日)

相關字詞﹕麥凱晴 麥嘉雯 法庭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