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今年1月1日發起元旦大遊行,及後演變成警民衝突。20歲無業男涉當日在灣仔管有一個點火器,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毁財產罪,事隔逾半年後,今(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9月1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其間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林嘉浩(20歲),報稱無業,控罪指稱他於今年1月1日,在灣仔堅拿道東與駱克道交界,保管一個點火器,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毁或損毁他人財產。
據悉,警方截查被告時,發現涉案短嘴、可手握的點火器掛在被告頸上,查問下被告稱該點火器用作吸煙時用,惟警方並無在被告身上找到香煙。
相關字詞﹕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