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1日馬鞍山一名男子遭人淋易燃液後點火焚身,在場一對夫婦涉在現場喧嘩,早前否認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今(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被焚男子在屏風後供稱,與途人口角時「好驚畀人打,原來仲嚴重,係畀人燒」,但他承認不知道兩名被告在爭執過程有沒有說話。裁判官今午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聆訊明續。
兩名被告陳海雲(33歲)及鄺耀文(39歲)同報稱文員,為夫婦關係。
當日被潑液體及上身着火的男子X,今日以特別通道出入法庭,作供時聲線疲弱。X是一名地盤工人,他供稱當日目睹黑衣人破壞站內設施,他質問黑衣人「點解打爛嘢」,卻被對方扑頭,導致頭部流血。他追截至案發的天橋,但黑衣人已四散。
X供稱在天橋上被20至30人包圍指罵,包括被拉扯及腳踢,突然前方有人向他淋液體,「唔知咩事就着咗火」,他隨即脫下上衣,等待救援。X表示其皮膚逾四成被燒傷,住院超過3個月,現在手腳無力,無法如常工作。
控方播放數段片段,顯示X和途人在天橋上口角,雙方均以粗言相向,X一度指罵途人「你哋全部都唔係中國人」,及後有人向X潑淋液體及點火,眾人散開。
被燒男認不肯定兩被告有否說話
辯方盤問下,X供稱當時有一名女子叫他「返大灣區」,但承認看不清對方的樣貌,他亦不肯定本案兩被告是否有說話。辯方問及不少途人勸X離開,為何他仍留在天橋上,X表示想追截早前施襲的黑衣人,「想捉到一個送番差館,你話見義勇為或者傻都好,宜家諗番真係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