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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涉七一撞警電單車男提堂 主審總裁判官蘇惠德確認獲聘為指定法官 (17:32)

七一當日,一名男子涉駕駛疑插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撞向正執勤的警務人員。警方今(3日)落案控告該男子《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兩罪,他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由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蘇官確認他已收到聘書,是其中一個由特首委任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指定法官。7月6日報道:國安法首案 電單車男涉撞警今午出院  「指定法官」蘇惠德拒絕被告保釋

被告唐英傑(23歲)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控罪指稱,被告於今年7月1日,在灣仔盧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間的軒尼詩道、駱克道和謝斐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恐怖活動罪的控罪指稱,被告於同日同地,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眾安全。

據了解,被告涉用電單車高速衝向警員的行為涉及恐怖活動罪;車上疑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則涉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辯方大律師劉偉聰在庭上指出,被告仍在東區醫院留醫,腿部骨折,主診醫生未能確定他何時出院,因此提出押後案件至7月6日下午,或被告出院日期,以較早者為準。

劉偉聰在庭上表示,由於未能在網上看到任何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指定法官資訊,詢問處理本案的總裁判官蘇惠德是否其中一名指定法官。蘇官回應稱已收到聘書。控方代表、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申請被告留院期間由警方看管;辯方沒有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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