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社工劉家棟去年7月27日在元朗衝突手持社工證,在警方與示威者之間調停,以身體擋在警員長盾前,上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一年。他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今(23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法官潘兆童聽畢陳辭後,批准劉家棟以10萬元現金保釋,其間須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港及居於報稱地址。
劉家棟(案發時23歲)今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李安然代表。他步出犯人欄時,不時望向公眾席上的父母和女友。
劉家棟於下午5時許獲釋並步出高等法院,他表示身為社工,進行人道救援是天職,無論結果如何都不會後悔,而且自己「能在監獄用身和心感受抗爭者絕處的傷痛」,與抗爭者同行是一種福分。他坦言對案件上訴的信心不大,「因為司法制度已淪為政府的清算工具」。
劉家棟提及他在羈留所結識一名年齡相若的抗爭者,對方預計會判4年監禁。劉家棟發言時一度哽咽:「他跟我說,想將香港紋在身上,但其實是香港欠了他,香港人心裏面應該刻上他的名字」。
今早數百支持者庭外聲援
今早數百名支持者在高院外聲援劉家棟。有人高喊「撐家棟,撐社工」的口號,亦有人叫「家棟,我哋一齊番屋企!」
劉家棟上周三(17日)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為首名在反修例運動中被判監的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