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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中央應保留管轄權 在極其特殊情況下管轄危害國安案件 (15:06)

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今日(15日)在深圳出席全國港澳研究會的《基本法》研討會,他致辭時提及「港區國安法」,表示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負上主要責任,絕大部分的工作,包括執法及司法的工作,也應該和必須由特區政府完成;但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中央政府應當保留管轄權,處理在港發生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但強調中央實行管轄的案件「少之又少」,不會取代特區政府的責任,也不會影響香港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鄧中華續稱,中央及特區政府均須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中央在港設立相關機構,是落實全國人大提出的明確要求,中央管轄危害國安的案件「必須要有實際抓手」,產生有效震懾,不能只是「喊喊口號」或「做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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