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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洪家手作」暫被禁用「洪瑞珍」商標 (20:45)

接連有市民進食「洪家手作三明治──洪瑞珍二代」的三文治後懷疑食物中毒。台灣「洪瑞珍三文治」董事長年初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港版「洪瑞珍」的廠商和店家侵犯知識產權,並於今日(1日)在高院要求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被告使用「洪瑞珍」或與其相似的商標,最終獲法庭批准。

原告為洪峻聲和洪勝鏘,被告為鈺滿堂實業有限公司,以及由張乙家經營的水晶屋。水晶屋今缺席聆訊,鈺滿堂則有律師代表。

鈺滿堂一方表示不反對原告的申請。至於水晶屋一方,法官認為,為保障原告的商譽,尤其近日出現的食物中毒事件,故決定在水晶屋一方缺席聆訊下,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兩名被告在侵權一案審結前使用「洪瑞珍」及與其相似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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