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深水埗站前年11月發生槍擊案,一名56歲男子疑在警員截查時亮出鎅刀,被一名女警開槍擊中腹部受傷送院,其後因槍傷致下身行動不便。事隔逾一年半,警方起訴中槍男子兩項企圖傷人罪,今(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案件押後至6月17日轉介區域法院再訊,被告獲准保釋,其間須住在報稱護老院及不准離港。
被告周景登(56歲)報稱無業,今日坐輪椅出庭。他被控兩項企圖有意圖傷人罪,控罪指稱他於2018年11月7日,在港鐵深水埗站大堂12號「食家優惠店」外,使警員19835及女警員15238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該兩名警員。
翻查報道,事發後,被告的兒子曾召開記者招待會,透露子彈傷及被告的脊髓,他之後可以行走的可能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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