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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如心遺產案 高院命華懋慈善基金56日內就管理計劃交誓章 (20:10)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案,終審法院2015年裁定華懋慈善基金是遺產「信託人」並非「受益人」,並下令基金與律政司商討管理計劃,包括設立凌駕基金董事局的獨立監管機構。高等法院去年要求律政司、華懋慈善基金、龔如心遺產管理人三方提交誓章陳述和回應觀點,惟華懋慈善基金至今未提交。高院今(26日)下令慈善基金在56日內提交誓章。

華懋慈善基金一方另稱,律政司未按龔如心的遺願,邀請國務院總理和聯合國秘書長加入為管理機構,要求法庭下令律政司接觸兩方,以及暫緩審批管理計劃,法庭押後至8月5日審理有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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