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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斤K仔販毒案控方申撤控遭裁判官質疑 要求律政司派員解釋 (21:25)

一名報稱居於已婚警察宿舍的年輕女子涉收取一個從法國送抵的包裹,內含近3公斤俗稱「K仔」的氯胺酮,被控一項危險藥物的販運罪,但控方今(1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表示因證據不足而申請撤控,遭裁判官質疑控方決定,要求律政司法律顧問(advising counsel) 上庭解釋,並押後案件至5月27日再訊。

被告高可晴(22歲),報稱銷售員,被控去年12月12日在沙田顯徑郵政局側門外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2.96公斤氯胺酮。控方解釋撤控原因時表示,因無法在被告的電話內取得任何信息,又稱被告對包裹的內容物品無任何認知,包裹上只稱內裏物品為美髮用,被告在警誡供辭內稱 「揭開咗嚟睇先覺得睇落似毒品」,若繼續檢控「現階段有困難」。

不過,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表示,以往這些案件很多均在沒電話信息的證據下處理,而包裹從法國寄來,已可構成販運,加上此案嚴重程度屬高等法院案件,應由大律師陳述下,再由高院法官引導陪審團下作結論,「而唔係喺呢個咁嘅法院到就咁處理」,遂押後案件,並下令律政司法律顧問上庭解釋。被告暫獲准以1.2萬元現金及不得離港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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