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3日有市民發起「光復上水」遊行,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涉於當日遊行後佔領馬路和拉扯警長頭盔,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和一項襲警罪,今(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將於5月29日進行審前覆核,其間陳浩天獲准繼續保釋。
被告為報稱自由工作者的陳浩天(29歲)。控方在庭上透露,將在審訊時播放網上影片,並打算傳召被襲警長和另外8名警員,以及一名政府化驗師作專家證人,以證明控方透過片中施襲者的面部特徵及眼鏡認出被告。惟辯方對證物的連貫性有爭議,控方回應稱,如要嚴格證明所有範疇,需要傳召17名證人作供。
控辯雙方原估計審訊需時3日,但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對此有保留,因此未定下審期。蘇官又向辯方表示,之前曾處理被告的保釋申請,要求辯方在審前覆核時答覆,會否反對由他審理此案。
控罪指稱,被告於2019年7月13日在上水新運路及智昌路交界,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並襲擊警署警長陳國深。